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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刑辩实务实习总结报告(二)

王嘉璇(实习生)    2020年12月16日

今年7月,本人作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第四期主题式新型实习项目成员,有幸到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进行刑辩实务实习,通过实习对于法律有了更实质的体验与感受,对于自己的职业选择也有了新的思考。


一、与宋氏的初遇

广东宋氏律师事务所主任宋福信律师曾给我所在的课堂讲授一节“刑辩路上的几个抉择”的课程。他谈到:对于对抗性强的刑事案件来说,每个案件都是一个人的人生,而律师会成为介入的角色,这会很有成就感;每一场辩护都是绝境求生,决定走向的是细节;能力和勤奋程度决定了上限,而不是自己想象中的自我设限。我在当时的课堂复盘上写:宋律师好像开了一扇窗。我第一次想了解刑辩律师,也希望自己能有这方面的根骨和可以打通的任督二脉。于是找来了宋律师大作《我是一名刑辩律师》和著名的《无罪辩护》来看,如今回想起那些形形色色的故事里大获成功的无罪辩护案件,仍心绪飘浮。

4月,意想不到地等来了宋氏给我校学生提供暑期实习的机会。竞争上岗的压力不小,无论如何打磨简历、缝补需提供的平时习作,好像都有所缺憾。到不得不上交时,只能宽慰自己它们都是“遗憾的艺术”。最终,在惶惶不安中我惊喜地等到了一纸聘书。

总之其间曲折不必过多赘述。记得曾读到过:“when you are ready, you don’t have to”,结合自己当时如临大敌的处境不禁哑然失笑,深刻领悟了“功夫在平时”的意思。


二、专业之内

我的带教律师是宋氏重大刑事部部长赖建东律师。下述经历带来的所思所感离不开赖律师的悉心指导和团队里其他各位律师的耐心帮助。

(一)“思维方式”

具体案件上,比较详细地参与了四个案子的进程,部分参与了另外三个案子的进程。

赖律师希望我从中收获的是律师的“思维方式”。刑事案件的特点之一是单案周期长。作为实习生,很难在短暂的六周时间里完整地跟进完一个中型、大型的刑事案件,故诚如赖律师所言,学习律师的思考方式和逻辑层次比专注于那些看上去很能体现律师专业化服务性质的琐碎的程序性事项来得实在。

这当然不是说去了解如何分层拆解会见流程之类的问题无甚意义,恰恰相反,随着实习的深入我愈发明了:律师提供的专业化服务是从一而终的,从会见当事人直到结案,每一个环节都理应被审慎对待。但根本上,从法学院到律所,法律人手握的真正的刀枪剑戟仍是对法律本身的认识和运用,即法律思维。赖律师说,律师之间的差距是毫厘之间的,是否有完善的法律思维是决定这种差距大小的关键。

什么是法律的思维方式,什么是律师的思维方式?两个问题本身都是抽象的。实习后的阶段性方法论概括是:把充分的知识储备依法理分层次、分要件地用以分析、解决问题,当储备穷尽时,也能依照有序的法理,批判、创新地解决问题。

(二)一个案件可以如此简单,也可以如此复杂

深入实践的过程中,已经在法学院习得并掌握的技能点得到充分调动,也因为现实的迫切需求快速学习到了一些未曾了解的新鲜事物。作为律师小白,法律实务带给我的最直接感受是一个案件可以如此简单也可以如此复杂。

1.简单是指简洁、简约

之所以说一个案子可以如此简单,首先在于厘清脉络后的简洁。X-mind、processon、office三件套使我能快速整理法律关系图、思维导图。在赖律师的注重强调下,分点、分层次的思考方式也在短时间内不断加深。

在此举一个我初步接触可视化的例子。王律师让我优化这个图,提示是,直接删去上面四个框,然后找到关系的中心。

 从确定制图工具、熟练掌握界面再到结合出资方式及具体法律关系进行分析,到最后成稿,兜兜转转地得到了下图。按垂直管理关系梳理,自以为已经优化到位。

 送审宋律师五分钟后,我收到了以下的修改意见。

 图片到手,倒吸了一口凉气:简洁太多。可这并不是终点——兴趣被激发了起来,再分析核心关系,同律师们一起集思广益后,成稿如下。

在此之前并未看过专业类的书籍,但隐约感受到,诉讼中的可视化是对极简主义的追求,它呈现的是高度凝聚了概念内涵外延和概念之间复杂关系的成果,简约并不简单。另一方面,这个小例子带给我的最大启示是:对于更优解的存在,要随时保持警惕。

2.简单在于突破点的发掘

一个写盗用身份证件罪的辩护意见的任务。因为是小罪,并不占到太多篇幅,律师们也尚未加工,仅就该犯罪事实本身进行了概括式的论述。开始我以为自己需要做的无非是扩写工作。

反复翻看案卷找思路,在逐渐熟悉的字里行间,灵感一闪而过:这个罪名是什么时候添进刑法的?迅速查找,是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好像,犯罪行为都发生在2015年5月至9月之间?快速核对全部材料,的确,嫌疑人所有涉及身份证使用的行为确实是该罪入刑以前的事。

接下来就是证实该罪不构成继续犯,故不会被之后适用的新法所评价的层次。检索阅读具体罪名和继续犯的论文,思路确定,下笔如有神,成稿也得到了赖律师的肯定和鼓励。没有什么比在专业上取得小小进步更有成就感的了。

3.复杂,从量开始

另一方面,一个案件也是如此复杂。参与的三个案件的卷宗分别都超过了40卷——诉讼文书材料、讯问笔录、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涉案物品的扣押材料、补充侦查材料齐齐整整,讯问、询问视频的文件也堆满了电脑的内存。

对庞杂信息进行基础处理的过程繁琐枯燥。其中一个经济类刑事犯罪案件涉及嫌疑人的7张银行卡和两年的银行流水记录,细致的审计工作自然由专业的会计师事务所承包,但粗浅地筛选全部有效信息并计算数额,做到心中有数,就已消耗了一些时日、不少功夫。

另一个著作权侵权纠纷的案件,4个商标信息表和2张大的著作权信息表加起来达到近万条数据,每一条数据都需要参照另一表比对并定性。而为了完成寻找两大类表格的重复同类项的任务,重拾计算机二级Excel基础,花了几个小时找寻方法,编写公式,成功避免肉眼筛选之累。没想到当初半功利半认真考的证、学的东西在此能得到正向回馈。

一个案件涉及到一个犯罪团伙,有30位被告。我们被分到的任务不过是其中一节:整理证据情况。近百份供述笔录怎么有序、有效整理?在律师们的引导下,这个问题被拆解为寻找嫌疑人之间共性的犯罪类型、时间节点和时长、具体手法、场合,很高效地,我和伙伴们分别使用Word和Excel制作了详尽摘录版和简略概括版。此过程让我对信息的脉络化梳理有了更实感的体验。

4.阅卷体现的复杂

这是一次被案卷挤满的实习。赖律师提到,阅卷是“知彼”的过程,是梳理辩护靶子的过程。有力的证据和不利证据是鱼龙混杂的,故阅卷时问题意识是至关重要的:通过阅卷发现证据的问题才能发现辩点继而确定辩护策略。

其次,依据裁判文书、结案文书入手梳理会使得阅读更结构化;再次,既不能只看卷不做笔录,也不能埋头摘抄,当“打字高手”;最后,对于相关的司法解释、案例和文章要仔细钻研,避免遗漏。而时下流行的非法证据排除,也要求在阅卷时保持怀疑意识——取证过程合法性、专业意见权威性、口供真实性等等。

卷宗数量只是一方面:以求取最佳辩论思路为目标,把案件拆分定性后深入个案的细节,再辅以大量案例为诉求作为支撑,是现阶段我摸索出的方法论。(三)其余的技能点除此之外,以具体事务做划分,还参与撰写了某大型国企涉案财产清单核对、审计报告模板、解除查封冻结申请书及控告信;按接触到的主题划分,有会计师行业的法律法规、证监会的行政处罚、高空抛物、相约自杀、网络水军;更具体的法律问题则包括无权处分的期限问题、寻衅滋事罪、职务侵占罪和挪用公款罪、盗用身份证件罪等。几次外勤穿插于实习期间。筛选记叙如下:

1.控告信

这是一封言辞极尽锋利的控告信。被告人家属不服检察院驳回其刑事申诉的决定,故直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市检察院控告,控告围绕公安机关及其相关负责人员在办案过程中的不规范操作、公安局鉴定中心出具的不实鉴定报告、检察院对不实证据的取信展开,“虚假调解”、“玩忽职守”、“恶劣行径”等描述充斥其间。家属饱含情绪,仔细罗列,公检两方都被批的体无完肤。

经过分析,我认为被告人家属事实上意在控诉公安局的违规操作,结合具体案情,检察院并不存在家属所言的“与公安局沆瀣一气”的情况,且控告信的接受主体是检察院,故应当在尽量保留被告人家属的行文风格及事实部分的前提下,调整控诉主体,同时删除赘述及不合理概括。

控告信的激烈措辞让我站在了朴素法感情和法学专业的汇聚点,我感觉自己像掌握着另一门语言的翻译官,用法的逻辑去层次化地梳理、去找要件,去贴近理性化。但我也仅仅是一名翻译官,当事人的合理诉求理应得到最大程度的保留,他们的情感,理应被展现,法绝不是去人性化的。

2.外勤

外勤不多,但不乏趣味:一次是在法院,不敢说巧舌如簧,尽管开始书记员姐姐斩钉截铁地说只能给一份判决书,但一番诚恳沟通后,最终拿走了两份判决书。那天的实习手记上,我这样写:精诚所至,做律师,他就是要精诚所至。

另一次是到看守所给王律师送会见资料,经验老道的王律师嘱咐我,因为时间紧,给不给放行进入很难说,所以一定要跑到跟前,并且让看守所的警卫看到。看守所前是一个大上坡,我拒绝了司机师傅要将我送上坡,哪怕只是半坡的好意,麻利地从坡底一路跑了上去。在郊外大风的加持下,当时那个风尘仆仆的形象应该勾勒的很是到位。


三、专业之外

(一)定格的瞬间

近水楼台,得以在会议、讲座和日常里观察到行业顶尖的青年才俊们的风采。李晓月律师在报告厅里谈笑风生地说,最初入行想做一名穿着高跟鞋踏遍广州每一个派出所的律师。只记得听到此话脑海里就顿生画面和《乱世巨星》的BGM,可当时却忘了问自己一句:我,有没有这一番孤勇?

宋福信律师在一场有关刑法和人性的主题式报告里说,经历什么并不一定会影响什么,而是,另一面是什么?故事在另一方面会怎么发展?我诧异得沉默,沉默得回味:何所谓善恶的相对。刚刚和郭倍倍老师一行交流完,吃过一餐饭,王洁娴律师就拉着箱子,推门向细窄走廊外跨步而去,赶往下一个外地庭审的镜头,我想我能记很久。

(二)三部电影

实习期间忙里偷闲看了三部电影:《釜山行》、《老男孩》、《南方车站的聚会》。身处刑辩所,电影的选择都不自觉地趋向人性、犯意、刑事犯罪。细碎感悟的核心是,需要救赎的,是否一直只是我们自己?荧屏上的角色和现实中的罪犯,或许只是放大了我们身上的某种品质,它们本微乎其微,不易察觉。好的电影不会让观众置身事外,轰动一时的犯罪也总能呼唤起我们内心最纯正的情感。刑事领域是纵观社会百态的,刑辩人在看众生,也一定在看自己。

(三)关于成长斜率

整个实习作为强介入因素使我的成长线的斜率值得到提升。我的大学生活是趋向兀自探索的,改变更多在无声无息、四下无人时发生,意义是宏大的,方向是混沌的,于是向上的速度和缓,有时进一步退两步。但这次实习,是和另外三位伙伴一起,无形中增添几分朋辈压力,与其说是倒逼向前,不如说是真的给自己以成长启示。

法条之外,法域之内,我和真正的法律人,还差了几段脚程。尚未准备法考、缺乏案例分析的实操,仅凭每个学科大类几百页ppt和教科书,及自己仍蹩脚的检索能力,能完成的工作量是极其有限的,更谈不上强度和深度。一年多的法学学习受到简单考核,我愈发迫不及待地想再向纵深去,去学习,去认识,去成长。                               


四、写在最后

这次实习带给我的东西,是全方位的。专业内外,人前事后。

(一)思考的小转向

对我来说,象牙塔的保护,时常招致“学而不思则罔”的困惑。我一度沉迷于否定意义的怀疑论中,法是解决问题的答案吗?这时刻消磨着我对法学的信仰,也是没学通透的典型表现。可是深入实践的过程是奇妙的。

我逐渐明了:破远比立容易太多。立,才是价值所在。否定意义可太简单了,因为其本身是过于宏大的,一大就容易空,自然易碎。但是,你的当事人,你要讲的故事,都是深入细碎的。控辩的对立里,法也被细化了。这时再来探讨价值,价值才有了意义——你要立住一个论点,那么连页尾的注脚都是要经过思考和论证的。用个口号概括即少一些对立,多一些树立。

我依旧迷迷糊糊,但我放下了企图弄明白真相的追问,整理起了法律关系、质证意见、辩护意见。也领悟到,要尽力、专注做事。如果仍不能令人满意,那么我缺少的并不是智识,只是训练。

(二)职业期待

至于职业选择,这一次我看到了刑辩的无限前景,这是一个充满生机和商机的行业。但实力不足,无所谓选不选择。好在,我开始对未来的职业有所期待。之前我对待法学学习时常有一种在一地破碎中坚持努力的自我感动成分在,有时也是被“卷”着往前走。但现在,我逐渐意识到职业所要求的逐渐精细化的求索过程是充满挑战的,这本身很有趣,饱含意义。

实习期间看的《老男孩》里有一句很戳中我的话:“我还没有咀嚼。”切掉前后文,这句话本身就足够有力了。我想过咀嚼过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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