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实务文章/律师随笔

人道主义,离我们的执法还有多远?

宋福信 李晓月    2020年02月20日

“上海民警绊摔抱婴妇女”事件,引起了人们对执法过程中人道主义的关注,因为这段视频把婴儿坠地的瞬间呈现了出来。执法有看得见的控制和抓捕瞬间,更多的是看不见的漫长的庭前羁押,这些痛苦只能由当事人默默地去承受,唯一能感知只有家属和我们律师。

 

一、“他们的爸爸都被抓了”

她的庭审备受关注,因为传言她是两位高官的情人。她在最后陈述中的一句话被截做了很多新闻的标题:“我有六个孩子,他们的爸爸都被抓了”,让很多的人感觉意味深长。

但其实,完整的那句话应该是:“我有六个孩子,2012年10月26日我被抓走时,最小的孩子才10个月,其次一个23个月,快三年了我没有见过他们,我现在都不知道他们长成什么样了,他们的爸爸都被抓了。”

这是一位行贿罪被告人的最后忏悔,也是一位母亲对儿女们刻骨铭心的痛苦思念。可能,很多人会问,为什么不给她取保候审呢? 

 

二、“还有孤儿院呢”

第一次在看守所见到她的时候,她第一反应就是冲到铁窗前问我们:“我的孩子呢?”

她是一位二十几岁的未婚妈妈,独自带着三岁的女儿从山西来到广州,在一家棋牌室做服务员,工作时也把小孩带在身边。一天,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查了这家棋牌室,全部员工都被关进了看守所。

我们很难过地跟她说:“她被送进孤儿院了。”

我们多次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理由是她涉嫌的犯罪轻微,没有羁押必要,而且需要她来照顾女儿,希望公安机关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对她取保候审。但是很遗憾,公安机关没有批准,他们回答是:“小孩?还有孤儿院呢。”

她的姐姐从山西赶到了广州的孤儿院,想将小孩领出来,但是孤儿院告知她必须得到公安机关的同意。姐姐再跑到公安机关找到经办的民警,但因为她是从小寄养在姐姐家的,户口本没法证明他们是近亲属,民警拒绝了她的请求。

一个多月后,检察院对她做出了不批捕的决定。当她在孤儿院看到自己脏兮兮、眼神呆滞的女儿时,她失声痛哭,场面让人心酸。

可能,很多人也会问,为什么不对她取保候审呢?

 

三、“我的爸妈都已经八十多岁了”

前段时间,我们办理的一件行贿案件,当事人作最后陈述时说:“我已经被关押了两年多了,我的爸妈都已经八十多岁了,我很怕再也见不到他们了。”旁听席上的家属都忍不住泪流满面,因为他还不知道,他的母亲其实在他关押的时候已经去世了。他的父亲不知道他出事被关押,对于他没有送母亲最后一程耿耿于怀。

在他母亲弥留之际,家属拜托我们法官去申请,看能不能对他取保候审,或者只让他出来见最后一面也可以。我们知道没有过批准的先例,但我们还是去申请了。经办法官是一位年轻的女法官,她略带歉意地跟我们说,她很同情被告人的遭遇,但是没办法批准。这已经是我们遇到的最有人情味的回复了。

其实,类似的情况我们不是第一次碰到了。一位涉嫌职务侵占的香港女当事人,后来被判缓刑,当她走出看守所的时候,第一个听到的消息就是她的母亲已经在一年前去世了,她当场哭晕在路边。

 

四、“我是一位残疾人”

她是一个明显残疾的人,十几年前因为脊柱肿瘤一度导致半身不遂,后面几年逐步恢复了部分行动能力,认定为二级残疾。她拖着一条行动不便的腿来到律师所,因为她工作的公司涉嫌走私犯罪,而她是这位公司的文员。

根据她的身体情况,我们以为她不会被刑事拘留,但是一个月后她还是被送进了看守所。

看守所恶劣的环境让她的健康开始恶化,开始出现大小便失禁的情况,整天都需要包着成年纸尿布,但是掩盖不住的异味导致同仓的人排挤、辱骂她。看守所没有这种纸尿布,还要她的老公每个月送到看守所的窗口。

每次会见,她都哀求我们帮她申请取保候审,怕自己死在里面,再也见不到两个年幼的女儿。

其实,在案件的每一个阶段,我们都有帮她申请取保候审,甚至在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出台之后,我们都第一时间为她申请,每一次,我们都会强调:“她是一位残疾人。”但是,我们心里很清楚,只要不是危及生命的病情,一般都不会批准。

事实果然如此,一年半后,她被判处缓刑,才终于走出看守所的大门,结束了这段噩梦般的经历。

 

五、“请让我和我的家人说几句话”

庭前羁押的当事人,案件没有终审结束,是不能会见家属的。庭前羁押短则数月,长则数年,期间唯一能有机会见到家属一面的,就是在开庭的时候。所以,每一个被带进法庭的被告人都会焦急地四处张望,寻找着自己最思念的面孔。

庭审结束后,每一个被告人都会请求法官:“请让我和我的家人说几句话吧。”并不是每一位法官都会同意,有时候,法官同意了,法警不同意也没办法,理由是法警要赶着押回被告人,准时下班。被告人唯有含泪向亲属挥手告别。

真的每一个嫌疑人都有必要羁押吗?有必要限制会见亲属吗?这些在朴素的人们心目中不能理解、无法接受的问题,其实,在国外的司法程序中,根本不是问题,最可怕的是,在我们刑事法律工作者心目中已经变成了习以为常的规则。

孟德斯鸠说过:“任何超越绝对必要性的刑罚都是暴虐的。”很多刑事法律工作者都具备了熟练的法律技能,但是缺乏的是对当事人的遭遇感同身受的怜悯之心。只有在执法的过程中注入人道主义的关怀,才能让当事人在感受到法律的威严时,也同时感受到法律的温度。

ENGLI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