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妥协,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
宋福信 赖建东 2020年02月20日
一、“如果国家认为我犯罪了,我就认罪。”
她是一位普通的“南漂”,十几年前从四川来到东莞,做过保险,做过淘宝,生活基本维持。
一天,一位做保险的朋友带她来到一家日用品店,告诉她,只要她买一次里面的产品,就可以注册成为会员,终身享受三折优惠;如果介绍别人来买,还可以从他们的业绩中获得提成,换成购物币储存在她的会员账上。
这听起来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她用480元买了一套产品,试用后觉得不错,于是向身边的朋友介绍,但是效果不理想,只卖出了8套,后来就没再介绍了。
日子依旧非常平静。有一天,一群警察突然来到她的家里,将她带上了警车,她被关进了湖南某县的看守所,理由竟然是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管教告诉她,看守所还关着十几个和她情况差不多的人。
公安提审她:“你是不是XX公司的会员?介绍过别人来购买产品?”
她点点头,战战兢兢地说:“我只是一个普通妇女,怎么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呢?”
公安说:“你没组织领导传销,账户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购物币?”
她懵了,因为她几乎没有登录过这个会员账户。
公安的问题一个个接着来:“把你参与传销的事情说一下!”“你获利多少?”“你发展了多少下线?”
……
她在看守所被关押将近一年后,案件开庭了。十几个被告人坐成两排,几乎都没请律师,她坐在最后面。
法官一个个地问:“你认罪吗?”几乎每个人都说认罪,期望早点出去。
问到她时,她呆了一会,终于说:“如果国家认为我犯罪了,我就认罪。”
法官也呆了一会,说:“那就是认罪喽!”
……
一审法官判她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有期徒刑一年。
她上诉了,二审的时候,法官第一句话就问她:“你一审不是已经认罪了吗?为什么还上诉?”她一听就哭了出来。
二、“你先认吧,组织会帮你查清楚的。”
他是一位政坛明星,农村出身,一步一脚印成为某沿海城市的副市长。
纪检人员是在一次会议上把他带走的。在前往其他城市的双规点的路上,他一直望着车窗外。说不定这是最后一次看这个城市了,他心里一片悲凉。
他趴在凳子的挡板上,用颤抖的手在纸上写了四个字:“自我交代”,然后用了几个晚上的时间,把自己历年来过年过节收的红包都写在了几张纸上。
有办案人员大声说:“你这个级别怎么会少于两千万?你要如实把你的问题交代清楚!”
他解释着,哀求着,哭泣着,说真的没有那么多。
又有其他办案人员和他谈心:“你都认了这么多了,也不在乎再加多一些了。”
最后让他妥协的是这一番话:“你要知道,在组织面前,态度比金额更重要。你先认吧,如果没有,组织会帮你查清楚的。”
接着开始了同步录音录像,他按照商量好的金额分摊到了好几个商人身上。
接下来的每一次提审,他都会问办案人员:“你们核实清楚了吗?”但是每次给他签的笔录都是同样的金额。
案件到了法院,看着起诉书上的金额,他仰天长叹。法庭上,他几乎没做任何辩解。
因为认罪态度好,法院以受贿罪判他15年有期徒刑,他没上诉。
自我辩解,是每个人的本能,也是法律赋予每个人的权利。英国法谚说:“任何人无义务证明自己有罪。”我国刑诉法也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
我们律师曾经抱怨过他们:这些妥协,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任!但是接触这种情况越来越多:普通妇女、高级官员……我们开始反思:到底是不负责任,还是身不由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