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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讯 | 本所李晓月律师受聘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校外研究生导师

    2026年07月24日

近日,本所执行主任李晓月律师收到来自母校武汉大学的聘书,正式受聘担任武汉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校外兼职导师,聘期三年。


武汉大学法学院作为“五院四系”之一,法学实力雄厚。此次聘任是对李晓月律师专业素养与实务经验的充分认可。作为武汉大学校友,此次以校外导师身份重回珞珈山,既是荣誉,也是回馈。李晓月律师表示,将积极促进法学教育与法律实务的深度融合,为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贡献力量。


从辩护席到大学讲台,角色的延伸不仅是对律师个人能力的肯定,更是实务界与学术界良性互动、双向赋能的生动实践。此前,武汉大学法学院领导一行曾莅临宋氏律所参观交流,双方在共建实习基地、开设实务课程等方面达成高度共识。此次受聘标志着宋氏律所与高校在校所合作方面迈上了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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